第1种观点: 一、律师费是由败诉方承担吗1、律师费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中,律师在法庭上,经审判长许可,有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权,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权,有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有对当庭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录等证据提出异议权,有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验权。2、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二、律师费是先付还是后付请律师费用是先给还是后给都是可以的,因为这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正常委托是先支付和办理委托程序。如果是风险代理人,首先要办理手续,等待胜诉后再付款,如果败诉,则不予付款。然而,风险代理人应该收取更高的费用。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指派律师承办案件,会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律师代理费、办案花费等事项进行商定,并按商定执行律师相关收费准则及付款方式等,通常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通常而言,律师代理费需要在签订合同时或者签订合同后几日内支付律师费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律师费都由各方委托人自己承担而非由败诉方承担,但如果当事人双方事先在合同中有专门约定,则按约定由败诉方承担。法律依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